【泉州晚报】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办法下月施行
25日,记者从泉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获悉,福建省公安厅和福建保监局新制定的《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届时,在高速公路和其他道路发生的一些小事故将可得到快速解决,预防道路被堵;车子的保险在一定条件也可得到快速理赔。
自行协商快速撤离现场
《办法》规定,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异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其中七种情形除外,包括: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等等。七种情形中,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据高速交警介绍,当事人愿意自行协商的,应当相互查验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凭证,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拍摄留存能够反映事故车辆在道路上的位置、各方车辆号牌、碰撞部位的照片,随后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将事故车辆移至附近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后,当事人再填写《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记录单》。
泉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辖区路段特别是沈海高速公路泉州段由于施工经常会发生一些追尾刮擦事故导致堵车,如果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快速撤离现场,那么堵车现象就会有所减少。为此,他提醒,从今日起,市民可上泉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网站(www.qzgs.com)下载《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记录单》。从11月1日起,则可到违法处理窗口领取。
简易程序警方责令撤离
《办法》规定,对仅造成人员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或者七种不能自行协商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高速交警说,他们拍摄现场照片后,会责令当事人将车辆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将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事故车辆的,他们也会尽快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一般会当场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但对造成人员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或者当事人涉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事故,确需进一步核实的,应当在现场处置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事故处理工作。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事故处理工作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
同时,高速交警表示,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将依法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
三个条件可以快速理赔
《办法》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的交通事故,只要具备发生在6时至20时期间、仅造成财产损失且各方损失无明显高于1万元、各方当事人均在我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等3个条件,保险公司就应当快速划分理赔责任并对被保险人实行快速理赔。
高速交警分析道,快速划分理赔责任就是将赔偿责任简单化,只划分“全部”责任或“各自承担”责任,这样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就不用再进行相互追偿,而是各自承担各自的事故损失,这对市民来讲也比较省事。而且对适用快速理赔方式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收齐理赔所需材料并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履行赔付义务,比其他适用正常理赔方式的时间快5天。
高速交警表示,沈海高速公路泉州段的日均车流量一般是4万车次,高峰期则大约有7万车次。理赔责任能迅速划分并且快速履行赔付义务,相信会有更多的车主在车流高峰期时愿意自行协商,这样对车辆快速撤离交通事故现场将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高速公路的交通也会越来越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