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安防网】黑老大耿某为首“打手帮”长期垄断郑州北郊装修市场,该团伙以恐吓和暴力为手段,通过“冲场子”、做打手、“摆事”(充当打手)挣钱获利。耿某炫耀说,他可以在一个小时之内召集到200余人,有足够的“面子”,可以摆平一切。12日,郑州警方宣布,经过惠济警方历时8个月的奋战,将耿某的15名“干将”、骨干一一擒获。目前,警方仍在深挖追捕耿氏团伙的“马仔”。(据2009年10月13日《河南商报》)
笔者对郑州这条打黑新闻颇感兴趣之处有两点:其一,“大哥”一发令,何以1小时就能召来200多个“马仔”?其二,郑州惠济警方在深挖追捕中应该以什么为目标?也就是说,警方是紧追团伙的“马仔”呢,还是兼而深挖其幕后的“黑保护伞”?
我们不能不承认耿某这个年仅24岁的黑帮老大确实是“威风十足,极有面子”。自2005年以来,以耿某为首的黑恶势力在郑州市辖区内为强行承揽工程、聚敛钱财,先后涉嫌参与制造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案件30余起。然而,在光开化日之下,在法治的环境中,在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里,这样一个横行霸道、无恶不作的黑恶团伙竟能得以长期逍遥下去,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真的毫无察觉?叫人惊谔之余,不能不深思发问:耿某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从何而来?仅仅就是单凭团伙严密的组织和奖惩机制吗?恐怕事情不会这么简单,警方应细查深挖耿某团伙的“黑保护伞”,这才是重要的目标。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全国各地打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捷报颇传。一个又一个涉黑高官落马,一个又一个黑帮头目落网,令民众拍手称快。尤其是以重庆最为成效显著。曾几何时,重庆的黑恶势力仗着有保护伞撑腰,开妓院、办赌场、放高利贷、绑架杀人,敢于创立收保护费为人扎场子的“民间110”,甚至把监控设备安放到警察局的大门口。从12日起,重庆的“涉黑涉恶”案件在五个中级法院陆续开庭审理。重庆打黑也让人们进一步看清了黑恶势力是怎样炼成的:腐败坠落,官黑勾结,逐利共赢是黑社会发展壮大的根源。
当然,对于警方来说一个案件的完全侦破,必须将所有涉案人员一网打尽,“马仔”自然不能放过。但从打黑除恶的深度上讲,关键则在于“刨根挖底”,彻底揭开幕后的“黑保护伞”,斩草除根。这已成为一条规律,公安机关每打掉一伙黑恶势力,就要揪出一批腐败官员。纵观“中国涉黑第一案”、“三晋打黑第一案”、“重庆黑帮案”,黑恶势力除了寻求“保护伞”,拉一些官员下水之外,还直接渗透到某些地方的党政司法等权力机关。黎强不仅是重庆市巴南区民营企业中的“二号人物”,还是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巴南区第十二届政协常委。足见,因为背靠着腐败官员这棵大树,凭借着公权力,才使得黑恶势力有恃无恐,财大气粗,疯狂至极。
事实一再说明,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之所以疯狂猖獗,根本原因就是公权力的“流氓化”和“黑化”,腐败官员与黑恶势力的密切勾结互动。在黑恶势力操纵、雇佣腐败官员,达到犯罪目的的同时,腐败官员也同时操纵、雇佣黑恶势力,以达到自己经济或政治上的目的,二者狼狈为奸。如黎强被捕后半个小时内,其手机不断有警示其逃跑的短信,发信者多是警方内部人士,而文强等官员则是在侦办过程被一一牵涉进来。
有学者指出,对官黑勾结关系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黑依附权力的官黑勾结”、“黑使用权力的官黑勾结”、“官组织黑的官黑勾结”。可见,反黑斗争实质上就是正气官员与腐败官员的斗争,是权力与权力的斗争,对黑保护伞必须坚决查清铲除。最高人民检察院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检察长张耕曾在小组领导会议上说过:“深挖和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是打黑除恶的关键,“保护伞”不挖出来,黑恶势力除不了。”
公权力是用来维护公共秩序和谋求公众利益的,让黑恶者混入或者控制、掌握公权力,黑白合流,黑白两道,无疑是公权力的“流氓化”,也是对公权力的最大威胁和吞噬,不仅会直接撞击人们的心理安全防线,而且注定要破坏社会法律制度和公共道德,危害政权的稳固和人民的安康,打黑必须揭开“黑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