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首页所有行业资讯中心企业管理商务指南展会访谈行业研究博客慧聪吧找供应找求购免费注册立即登录加入买卖通即时沟通站点地图

云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

2008/12/29/17:53 来源:普洱市公安局

    第一条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云南,充分发挥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使用、监督及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以下简称技防系统),是指综合运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组成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电子巡查等系统,以及以上系统为子系统所组合、集成的电子系统或者网络系统。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是指列入国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的,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等的专用技术产品。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使用、监督及管理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加强对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公安机关是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规划、方案论证、工程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建设、规划、交通、文化、工商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作。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在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作。

    第五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整合资源、节约成本、合法利用、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六条公安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承建单位、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的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公共利益、危害国家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非法获取利益。

    第七条下列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以及其他需要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的场所,应当由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一)武器、弹药的生产、存放场所和国家重要物资储备场所;

    (二)易制毒化学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场所;

    (三)金库,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场所,货币押运车辆,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和金融信息的运行、储存场所;

    (四)国家或者省级统一考试的命题及试卷印刷、存放场所;

    (五)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场所或者部位;

    (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有博物馆、档案馆的重要部位;

    (七)广播、电视、电信、邮政以及城市水、电、燃油(气)、热力供应单位的重要部位;

    (八)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和民航、铁路、公路等交通枢纽的重要部位;

    (九)星级宾馆和大型的商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住宅小区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及其他公共区域;

    (十)其他应当建立技防系统的场所和部位。

    歌舞娱乐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应当依法建设技防系统。

    提倡在长途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上安装技防系统。鼓励未建立技防系统的现有居民住宅区建立技防系统。

[1] [2] [3] 下一页 

我要评论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