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我们为逝者致以最真诚的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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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是自1990年《国旗法》实施以后,第一次依据该法第十四条“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之条款进行全国哀悼。依据法律以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发布政令的方式向自然灾害中遇难的平民致哀,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为全体汶川地震遇难者举行的国丧。
这是一个国家此时此刻能够向死难者致以的最深切的悼念。
逝去的,请安息;幸存的,请坚强的活下去;就让我们为灾民祝福,为更好的重建家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