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多业主对县里的这一做法感到不解,但4月份,一些业主仍陆续到县政法委交纳了1万多元的设备安装费。对那份宽带使用合同,他们则坚决抵制。一业主向记者吐出了心里话:“政法部门管着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我们只要还想做生意,谁敢不交?”
5月9日下午,临桂县政法委副书记廖吉生在接受采访时对此作了解释。他说,推广“天网工程”是建设平安临桂的一项主要内容。从2005年开始,县里启动了这一工作,投入五六十万元,先行在街道的重点部位安装了监控设备。第二期工程,就是要求在公共经营场所安装“天网”,政府要承担公共部分的建设,为此要投入五六百万元。业主们只负责自己场所内的设备,所交的钱相对于政府投入来说,微不足道。
在这项工作中,县政法委只是牵头单位,主要是做好协调工作,具体工作是电信和公安部门负责的。他们在召集业主开会时,已把各项要求讲清楚,是否安装也由业主自愿,并不是强迫性的。
廖吉生说,1.18万元安装设备的费用政法委只是代收,然后上交财政。目前,这笔费用也只是根据电信部门的预算暂时收取的,因为各个业主的情况不一样,安装费也会不同。至于这个收费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他称自己并不清楚。
廖吉生还说,对宽带使用费的问题,原来他们也不同意,认为太贵了,但这是电信部门的初步预算,只是一个意向合同,还没有最后确定。“一项工作刚开始时难免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会逐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