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近年来翻扒阳台入室盗窃案居高不下。为了应对严峻形势,据报道,警方已经开始在西夏区向辖区居民推荐安装门磁报警器和幕帘式报警器。居民如需安装,可前往派出所申请购买。此类案件较为多发的北京西路派出所、西花园派出所和朔方路派出所辖区居民已开始安装。
为了防范翻扒阳台入室盗窃,安装一个价值几十元的报警器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不是多大的问题。但报警器的效果到底如何?派出所和报警器经销商之间是不是存在着什么利益关系?还有,功能简简单单的报警器能承受得了防范入室盗窃的重托吗?这些问题,恐怕都不无商榷之处。
派出所作为我国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维护治安和户籍管理。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是派出所的首要任务,销售商品却不属于包括派出所在内的政府机关的职责。因此,派出所销售商品并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而且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某种程度上讲,派出所已经成为了某种品牌报警器推销的一个平台。
对于某种类型的高发案件,加强巡防工作,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给犯罪分子强大的威慑力,是维护治安行之有效的手段。维护治安主要靠什么?当然是巡防和打击。安装一个小小的报警器,就企望解决什么大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奢望。试想,倘社会上持刀抢劫案频发,我们出门便带刀进行防范,有持枪歹徒出没,我们都身穿防弹背心,如此这般地进行防范,其最终的社会效果会是怎样呢?当然,类同于报警器这样的权宜之计,有总比没有好,但是推销安装报警器的工作,恐怕还应该留给社会去做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