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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农村社会治安持续好转,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莱州市委、市政府确定在全市村庄普遍推行治安防控“四种模式”。
近年来,莱州市以基层平安建设为载体,探索形成了“以税养人、以房管人”的暂住人口管理机制和经济欠发达村村干部兼任巡逻队员制度,解决了“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的问题;通过试点,推行了农村“平安家园”保险,这些都有力促进了农村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但在农村治安状况持续好转的同时,盗窃、抢夺、抢劫等多发性犯罪从城区向农村转移的趋势较为明显。对此,市委、市政府认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面广量大、战线长,强化镇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固然重要,但替代不了村庄的自主防范作用。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属地管理、村自为战、自看自守、群防群治”的原则,以人防为基础,因村制宜,分类指导。他们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吸纳当地和外地一些成功经验做法,在全市农村普遍推行了治安防控“四种模式”。
城区村模式,着力体现治安防控的先进性。针对城区村治安状况复杂、集体经济实力普遍较强的实际,按照高标准、规范化建设要求,重点推广该市文昌路街道南关村建立监控巡防中心的做法,即由村集体出资,组建村级监控巡防中心,安装覆盖辖区主要道路和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配备4-6名专职治安巡逻队员,有条件的村庄组建摩托车巡逻队,实行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最大限度地压缩犯罪空间。
经济发达村模式,着力体现治安防控的专业性。以推行农村“平安家园”保险为契机,重点强化村庄专职巡防力量,将村庄巡逻队建设与推行“平安家园”保险有机结合。由村集体出资为主,提高农户投保率和保险费标准,保险公司返还部分专款专用,作为雇请巡逻队员工资的主要来源之一,每村配备不少于3人的常年专职巡逻队员,搞好村内经常性治安巡逻防范,实现保安—保险“双保险”。2008年,全市农村“平安家园”保险推广面达到村庄总数的30%以上。同时,以经济发达村、镇(街)驻地和周边卫星村庄为重点,大力推广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扩大农村技防覆盖面,提高科技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