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间的工作调动已经是现代人的家常便饭,但社保不能随之转移,已经成为人才流动的一大制约因素。
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说:“我们已经制定了时间表,要在2008年、2009年,经过两年的努力,在全国各省都实现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这样,养老保险关系在本省内的人员流动、关系的接续和转移就可以实现了,就可以在本省内实现‘一卡通’。”
社保转移难在哪里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位负责人说,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仍然以市、县级统筹为主,当劳动者在跨省、跨区域就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要进行转移接续比较困难。“现在准备去异地工作的,可以先把自己的社保保留在原参保地,等到相关政策调整之后再进行转移。”他说。
按照现行的社保制度,必须累计缴费15年,退休后才能拿到养老金,而且社保异地不能转移接续。但是由于现代工作流动性较大,很多人在得到更好的工作机会之后,极有可能离开原来的城市,因而无法在同一座城市累计缴纳社保费满15年,为此,无奈之下,许多人只好保留着多个社保账户,也有人毅然选择退保套现。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人说,在当前的社保管理制度下,个人缴纳的社保资金大致占工资的8%,这部分都进入个人账户;而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大致占工资20%的资金,绝大部分被划进了社保统筹账户。按照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转移办法,转保只要求转个人账户的部分,这样的话,接收个人账户,转入地实际上是吃亏的,因为转入地将承担加上社保统筹账户计算出来的退休金,但又没有收到这部分资金,许多地方都不愿意接收。
中山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申曙光对本报解释说,参保人员因异地就业而转移社保或者退保时,目前政府辖下的社保托管部门只退还或者转移个人账户部分的保费,对单位缴交的部分则进行了截留,个人只能拿到自己缴纳的部分保费。
申曙光说:“单位替雇员缴纳的保费划在统筹账户中,但这部分保费属于参保者的财产范畴。当雇员到异地就业,这部分资金受到地方社保托管机构的截留,实质上是对个人财产权的侵犯。”
据统计,深圳去年共有493.97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与此同时,退保人数高达83万人,成功转保人数只有9672人,也就是说,深圳每10000个参保人中就有1680个人退保,而每10000个参保人中成功转保的只有19人,比例仅为退保人数的1%。根据现行政策,单位替雇员缴纳的部分只能留在原地,这意味着一年里退保人就把8亿多元贡献给了地方社保。
东莞去年一年也有超过60万人次办理了退保手续,最多时一天退保现金流达30多万元。
社保基金利益的博弈
申曙光对理财周报记者说,之所以到现在还只能做到地级统筹,主要就是因为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参保单位所在地区社保费征缴所依据的社会平均工资不一,无论是缴费还是后续待遇,标准都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社保转移就受到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牵制。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人说,广东地区的平均工资高,社保、医保缴费的绝对额度大,相比之下,贫困地区的工资低,保费又缴得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