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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上午,三亚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曾德锋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称,曾德锋及其胞弟曾德豪等14名被告,有组织地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实施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并以此非法控制三亚的活鸭交易市场来获取经济利益。曾德锋当庭翻供。
组织“黑社会”收取保护费
检察院诉称,1996年,曾德锋看到三亚市的鸭子屠宰户(多数为私宰从业人员)大多数为其澄迈籍老乡。为了控制三亚市的活鸭交易市场以牟利,曾德锋伙同王川淘(又名王川波,另案处理)初涉三亚活鸭交易市场。
自1997年开始,曾德锋、王川淘纠集王俊(另案处理)等人员加入其团伙,曾德锋、王川淘及其成员使用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控制在三亚从事活鸭批发的批发户、从事鸭子屠宰的光鸭户以收取活鸭批发户的保护费。其获利方法是:曾德锋等人从活鸭批发户与光鸭户交易的每斤鸭中收取一角钱的“保护费”后,才准其进入三亚活鸭交易市场,否则曾德锋团伙成员就上门进行威胁甚至砸坏其运鸭车,而且令其控制的光鸭户不到该处购买活鸭,使该活鸭批发户的生意无法维持。
王川淘还带领符金川、高秀元等一帮人在光鸭户的屠宰点监督光鸭户的交易,不许光鸭户私下向未被控制的活鸭批发户买鸭,不许未被控制的活鸭批发户进入屠宰点和光鸭户交易,否则就会受到威胁甚至殴打,迫使市区的光鸭户只能到被曾德锋控制的活鸭批发户处买鸭。光鸭户吴某、谢某、李某等人因不想受控制而遭到曾德锋团伙成员不同程度的伤害、威胁后,三亚市区的活鸭屠宰点丹州村、临村的光鸭户基本已被曾德锋团伙控制。
成立公司控制市场交易
2005年8月前,曾德锋、王川淘与2000年加入的曾德豪等人只是以曾德锋或新三联公司的名义收取活鸭批发户每月数万元的保护费并控制光鸭户。2005年8月,曾德锋、王川淘为扩大其组织以牟取更大的利润,召集陈世芳、王必须、王延全、符金育、高秀元等人着手正式组建“三亚新三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三联公司”),从事活鸭交易,开始启用新三联公司的三联交易单据,设专职财务人员。
曾德锋因其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而隐身为公司的幕后组织、领导者,主管公司的全面工作,公司收入除去开支后均归其所得。
每月非法获利8万元
新三联公司组建后,由公司将鸭子批发户的鸭子进行登记后并出售给光鸭户,公司收取光鸭户的鸭款后再凭公司所开具的三联单据和鸭子批发户、光鸭户结算。其获取利润的方法是:向被控制的活鸭批发户收取每斤两角钱的代销费,或是每斤鸭付给鸭子批发户其进货价另加的五角钱利润,公司与光鸭户的交易价格则由公司来定;公司出售给光鸭户的鸭子价格比市场价格每斤高出两角钱至一元钱不等以赚取暴利;光鸭户的鸭毛必须统一由公司收购,公司向光鸭户收购价每斤比市场价低五角至一元钱。新三联公司组建后,其控制的光鸭户有40多户,被控制的活鸭批发户有冯某、肖某、王某、黄某、曾某、李某等人,每月收取的利润约为7万-8万元,在扣除公司费用开支、人员的工资及相关支出后,余款全部归曾德锋。至此,以曾德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