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是ITS的焦点
国家ITS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王笑京在分析国外的ITS发展动向时谈到,未来能源将进入到后石化能源时代,国家必须要将经济与环境因素结合考虑,而人们的出行不仅仅是当富裕的时候就能移动,在未来还要考虑到“我应该出行吗?”这个问题。
来自世界卫生组织及世界银行的报告中,在2000-2020年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高收入国家将下降30%左右,而在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国家则会大幅度增加,到2020年道路交通伤害预计将成为全球疾病与伤害负担的第三位原因。因此,改善安全是近几年ITS的一个焦点。王主任举例道,美国在1998-2000年间将安全调整为ITS的主要内容之一。日本工业界从1991年开始将先进的安全车辆(ASV)列为研究内容,2004年由国土交通省开始实施的Smartway系统目标是将路上的基础设施和车载导航终端设备结合起来,提供有效的交通信息服务确保交通安全便捷。ERTICO在2003年将eSafety列入欧盟的计划中。通过IT在道路交通上的革新,利用道路-车辆协调系统降低事故发生率,国外的多项实验和应用已经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王主任特别强调在第十四届北京举办的ITS世界大会上欧洲委员会信息总司左贝尔女士提到的数据,如果限制来自汽车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在2020年之前将减少排放达30%,到2012年,使用一些机动车技术就可以将二氧化碳的排放降低到每公里130克。
余志教授在演讲中也谈到,如果通过检测设备对交通环境进行监测,并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可以让人们及时地了解环境质量,通过提供道路环境信息,最大限度保护交通环境。
谁来为信息服务买单?
交通信息服务的种类包括:交通信息、车辆定位与诱导信息、停车场信息、道路信息、道路天气状况信息、个性化服务信息、社会活动信息、历史信息及原始数据信息、道路环境信息等九类,而道路交通信息服务的主体有个体出行者、行业主管和研究部门、交通信息服务机构。最后由谁来为交通信息服务买单呢?
交通服务的普遍性决定了伴随其产生的信息的公共性产品属性,政府部门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政府既可以是公共服务的“供应者”,也可以是服务的“购买者”。公共企业或非政府公共机构有可能是交通信息服务的承担者。因此,政府需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公共财政支持的范围和可以市场化的内容。
王笑京主任在讨论这个话题时,举到日本VICS系统的例子。VICS系统由厂商承建和维护,并为政府提供免费信息,而出行者仅仅是购买了厂商的设备就能够免费使用信息,这样不仅通过信息缓解了拥堵提高了交通效率,同时让出行者在购买产品的过程中得到了心理上的安慰,直接促进了产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