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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济南市崂山区仙霞岭路上一家酒店打工的服务员褚某,明知道酒店有摄像头,竟还敢在视频监控镜头底下铤而走险,盗窃了店主钱包里的4000元现金。1月1日,褚某被崂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据警方透露,沂水籍男青年褚某从2007年10月份开始在仙霞岭路上的一家酒店当服务员,他每天端着名贵海味给客人上菜,但自己却从来没有吃到过,看在眼里馋在嘴里。几天前,褚某又因与人打架要赔1000元钱,可他挣钱不多,要赔这么多钱有很大压力。2007年12月30日,褚某决定在酒店里偷一把后不辞而别回老家。当天下午3时30分,褚某发现收款台内放着老板的一个包,就趁酒店内人员活动不多的时机,不顾头上安装着视频监控镜头,铤而走险伸手将内有4000元现金的钱包偷走,然后离开酒店。当钱到手后,褚某又不急于回家了,想先享受一下,于是走进一家酒店给自己点了鲍鱼等海珍品一饱口福,然后赔了打架的1000元钱,还给自己买了一套西服,接着来到一家网吧上网与女朋友聊天。
当天下午4时许,中韩边防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来到现场,通过查看视频监控录像,店主确认是褚某,民警决定对其实施抓捕。民警了解到,褚某因女朋友在外地,经常上网与女朋友聊天,因此在褚某经常去的李村某网吧守候,于第二天上午10时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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