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无期徒刑是否量刑过重?
莫莫莉:面对动辄贪污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贪官,面对采用欺诈手段骗取国家巨额财产的“落马富豪”们,许霆被判无期实在令人无法理解。
新华网友:许霆确实有罪,罪在他利用ATM机的系统漏洞满足一己之贪念,但银行对此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院在量刑的时候撇开银行的过失,单单追究许霆的责任,判其无期徒刑,确实太苛刻了。
超级路易:许霆不是有意识的要犯错,如果不是银行出了问题他就是想犯错也没有这个机会,17.5万元人身自由下的法律思考诱导和怂恿许霆犯错的是银行的ATM机,银行是帮凶才对。为什么法院不判处银行相关负责人的?法律究竟是保护谁的武器?
法律应该与时俱进
穿舞鞋的兔子:什么事都有个“度”的问题,过了这个度就是荒谬,强调法制也是如此。如果许霆撬坏取款机或打伤护款人员而盗走十多万,那才够得上“情节特别严重”,法院执法时量刑过重,有失民心。
新华网友:法律固然不允许任何人在行动上侵犯,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条文一定合情、合理。法律的制定应该切合人类的道德与良知,应该与时俱进。
新华网友:无期徒刑对于一个因意外发现了ATM机的漏洞而被引诱犯错的公民来说,实在太重了。国家在立法环节应该严密和与时俱进,给公平执法以充分的依据,这样法律才能永葆神圣庄严。
屠龙刀:法官办案不能机械地套用条文,做出的判决要让人们相信法院是在维护正义。如果法官根据过时的法律自动作出判决,会严重偏离人们的正义感。法律应该与时俱进,这样才能在大体上合乎人们普遍的正义感。
不合理的法制冤屈了许霆 (来源:南方报业)
许霆案暴露的条文本身机械而法官又只能机械适用条文的法律制度的荒唐之处。在这种制度下,法律必须尽可能地详尽、具体、细致,就像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那样。惟有这样,法官才有法可依。但是,立法机构,包括制定司法解释的机构又绝无可能随时对每一部法律的每一条文进行修订。这样,愈是详尽、具体、细致的规定,愈是容易过时。
法律、法官有没有可能走出这种困境?这是一个复杂的学术问题,但许霆案及类似案件所引发的民意反应,把这个问题变成了一个现实问题。相关立法机构、最高司法机构理应关注本案,进而思考如何对法律、对司法进行系统改革,从而使法律尽可能地与社会生活同步演进,让法官在绝大多数案件中的裁决能与民众的正义感大体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