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杂收费的背后--黑龙江部分大型零售超市获取超额利润追踪
目前,一些城市的大型零售超市利用自身的市场独占地位轻易地获取超额利润,而向这些超市提供商品的生产企业感到难以承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认为,大型零售超市这种获取超额利润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垄断行为,亟待加以规范。
大型零售商暗收不合理费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佳木斯市的几位大型生产企业负责人向记者反映,近年来,一些大型零售连锁超市诸如“沃尔玛”“家乐福”“北京华联”“大福源”等商家,强行向进店销售的生产企业收取0.5%至8%甚至更高的“扣点”,这是在零售商正常加价之外收取的,作为生产企业给零售商的“返利”。
据一位国内500强企业的高级会计师披露,国内大型零售商收取生产企业进店销售总额的“扣点”一般为0.5%至2%,而国外大型零售商由于占有优势,收取“扣点”的额度为5%至8%甚至更高。
记者得到一份《哈尔滨市超市费用明细表》,上面记录了“沃尔玛”“家乐福”“北京华联”“大福源”“好又多”以及“世纪联华”等6家零售商设在哈尔滨的共17个连锁超市向生产企业的收费情况。除了“年返利”以外,还有“开户费”“条码费”“堆头费”“端架费”“端头费”“节庆费”“店庆费”“分店年度市场推广费”“公司年度市场推广费”“品牌推广费”“DM费”“促销员管理费”“账期”和“其他费用”,各项费用从100元到15000元不等。
哈尔滨市一家家乐福店的收费明细显示:开户费5000元;节日堆头费5000元,平时堆头费3000元;节日端架费3000元,平时端架费2000元;节日端头费3000元,平时端头费2000元;节日DM费2000元,平时DM费1500元;全年节庆费3000元……
据介绍,0.5%至8%甚至更多的“扣点”再加上各项繁杂的不合理收费,几乎将进入大型零售超市的生产企业“吃干榨净”,生产企业想通过大型零售超市赚钱已成“白日梦”,而生产企业为了进入市场,只能忍气吞声,谁“反抗”谁就会遭到大型零售商的联合“封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