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搀扶救助一位摔倒的老太太却成被告,法院依据“常理推断”判赔4万多元,网友却几乎一边倒地支持被告,这些戏剧性的变化发生在一个27岁的小伙子彭宇的身上,他的人生也从此发生了改变。
彭宇案件从今年3月第一次庭审以来,逐渐吸引了越来越多公众的注意,直到一审判决后骤升为南京当地众人皆知的火爆话题,全国各地网友与境内外媒体对此也深表关注。无论现实与网络,人们对于以后遇到有老人摔倒的情况是否该上前救助,展开了一场空前激烈的辩论。
事发经过成谜案
彭宇曾向媒体投诉称,2006年11月20日,他在南京市83路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及其家人得知伤情较重,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就是彭宇撞了人,并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徐老太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关于事发经过,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各执一词,版本截然不同。当地的《金陵晚报》报道,南京一家通讯公司的技术人员彭宇回忆,去年11月20日上午9时左右,他坐83路公交车,在水西门广场站下车。他第一个走下了车,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扶起。事发时,现场有一名50多岁的陈二春先生也过来帮忙,一起将受伤的徐老太搀扶到路边。据证人回忆,徐老太当时表示,“不会连累你们的。”陈二春随即打电话通知徐老太的家人,见徐老太的侄女、儿子相继赶来,陈先生就离开了。
随后,彭宇帮徐老太及其家人叫了出租车,可徐老太的儿子提出,怕忙不过来,问彭宇能否同去医院,得到了彭宇的同意。在医院里,当得知是胫骨骨折要花费几万元换人造股骨头时,徐老太的态度立刻转变,她对彭宇说:“小伙子,就是你撞的啊!”彭宇当时就懵了。
而徐老太叙述的事件经过则与此大相径庭。据《现代快报》报道,徐老太称,“我当时亲眼看到他撞倒我的!”当时车站上来了两辆83路公交车,她在车站上发现后面一辆83路车比较空,在赶过去的途中被从前面一辆车后门下来的彭宇撞倒。徐老太表示,“我们老两口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说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而经鉴定,徐老太的伤势已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去了4万余元。
证人陈二春在今年7月6日第3次开庭时陈述,他在事发现场看到,徐老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从第二辆车后门下来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但他坦言,自己并没有看到彭宇和徐老太相撞的瞬间,于是究竟谁撞了谁,成为“罗生门”式的谜案。
而徐老太却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不是他,那个人脸上有痣”。
听到徐老太否认认识自己,陈先生非常气愤,提出自己当时曾帮老太太打电话联系家人,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