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察机关针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匮乏的问题,不断探索发掘案件线索的新办法,于去年初建立了《海南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局“读报员”制度》。该制度试行一年多来,干警们通过阅读报纸,共发现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16条,立案6件6人。
●指定负责人分管读报工作,指定专人为“读报员”,坚持每天读报,及时从新闻报道中发现和收集案件线索。
●将收集到的线索加以整理,逐条登记、统一管理、认真审查和评估,提出处理意见,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检察长审批。
●根据案件线索的性质和级别,依照相关规定,分别予以处理。
线索匮乏成为办案瓶颈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具有发现难、取证难、成案难的特殊性,加之此类犯罪案件涉及人员关系复杂、保护层厚,致使海南省检察机关长期以来查办此类案件的数量和规模相对较小,甚至该省个别基层检察院对此类案件的立案数为零。
面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严重匮乏的难题,海南省检察院认真分析了此类案件的特点和发生规律,加大对案件线索的管理和收集力度。2005年以来,该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案件线索数据库,对下属各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受理的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二次分流”。同时,他们会同该省检察院举报中心印发了《关于审查处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针对实践中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如何识别和处理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此外,该院反渎职侵权部门一方面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以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另一方面,加强与检察机关侦监、公诉、反贪、控申、监所检察、民行等内设机构的协调配合,注意从这些业务部门审查的案件中发现线索。
然而,这些措施并没有带来很大的改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少的问题始终难以解决。
“读报员”制度应势而生
2005年8月,海南检察分院反渎职侵权部门的干警从《海南日报》曝光的该省十大毁林案中发现了渎职侵权犯罪线索,经过深挖细究,最终从中立案2件2人。受此启发,该省各级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扩展了发现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的新领域——从新闻报道中发现和收集案件线索。
为使从新闻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成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新的增长点,2006年初,海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开始试行“读报员”制度。
该制度规定,该省各级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需指定一名负责人分管读报工作,同时指定专人为“读报员”,坚持每天读报,及时从新闻报道中发现和收集案件线索,并将收集到的线索加以整理,逐条登记、统一管理、认真审查和评估,提出处理意见,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检察长审批;对于重大案件线索,则依照相关规定层报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并在职权范围内适时介入调查;对于新闻报道中涉及到的一般性渎职侵权犯罪线索,按照管辖规定予以依法办理;对查办时机不成熟的线索,经反渎职侵权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检察长批准暂存,待机而动或者长期经营,为查办案件积累充足的案源。
为鼓励“读报员”发现和收集案件线索的积极性,该制度还规定,各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当年的工作总结应当将“读报员”制度的落实情况列为一项重要内容,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每年对“读报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及时表彰工作尽职尽责、成绩突出的“读报员”。为保证“读报员”制度的持续性,该制度规定了“读报员”调离岗位或需要更换时,应当及时指定新的“读报员”;“读报员”出差或因其他原因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当及时指定人员替换,确保“读报员”不缺位,读报工作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