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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7-002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公安局监所工作管理处委托,对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安康医院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2) 具有壹级《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 (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业绩(近二年有类似本工程2-3个的业绩,需提供名单、联系方式); (4) 在本市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5)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6) 系统主要设备产品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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