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正在迅速进入监视时代。
下面这组数字,是公开报道的各地已安装及计划安装的摄像头数量:北京,26.5万个;深圳,20万个;广州,25万个;上海,20多万个;昆明,20万个;南京,10万多个;郑州,10万个;莱芜,5万个……
据专业人士分析,2006年全国城市已安装摄像头总数肯定在100万个以上。今年更是各大城市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大干快上的一年。
然而从相关的立法和社会议论看,相比于监视能力的增长和监视触角的延伸,我们社会对此的思想准备和法律准备严重滞后,因此将导致什么样的局面和隐患,让人忧思。
有关视频监控议题,需要监视者和被监视者一起来回答4个问题:为什么监视?谁有权安装?可以在哪儿安装?如何处置收集的资料,确保不被滥用、盗用、恶意利用?
回答这些问题的核心是划清公民隐私权利、政府权力与公共安全利益的边界。
为什么监视?监视者分两种,一种是权力机构,一种是企事业单位法人和个人,本文主要讨论权力机构。
“为了威慑和打击犯罪,改善社会治安”,这是政府官员给我们的说法。但改善社会治安的办法有许多种,为什么优先选择监视这一种?需要做成本效益分析、利弊衡量,需要具体说服公众。
从原则上,我当然赞成公安和司法机构不断采用先进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公众。但公共监视系统的采用,既要付出公共财政的成本,更要付出公民隐私权利损失的成本,而它的公共效益有多大,是个变数,要取决于相关制度、机器使用者的责任心和能力。
近年来,各地在建设监视系统上已经投入200亿元以上,每年维护费用不知几何。帮助破了多少案、产生多少效益,应该进行科学的研究总结。
监视系统的发达,电子眼窥视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必将增加公众社会生活的透明度,公民有可能渐渐变成透明鱼缸中的鱼。通过增加公众行为的透明度来维护社会治安,其思路似乎与通过增加政府行为的透明度,以防治权力腐败相同,但二者应有本质不同。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世界政治的历史和现实都教育我们,对权力不妨作“有罪推定”,对腐败防微杜渐。而对公民,不能作“有罪推定”,尤其政府不能对公民作“有罪推定”,在太多的场所实行“无缝”监视(不少地方政府提出的目标,是所有的公共场所实现“无缝”监视),其实含有把所有人当做犯罪嫌疑人看待的意味,必然对公民的隐私权带来阴影。因此,政府使用监视手段必须防止无限扩张。
随着科技的进步,从技术上说,时刻监视、追踪每一个人的言行(从公共生活到私人生活),都将不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