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视频标准入手
目前,AVS标准工作组的成员单位已经发展到近160家,其中不乏TCL、海尔、华为、索尼、松下、诺基亚、摩托罗拉、飞利浦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研发机构。而在2002年6月工作组刚刚成立时,首批成员单位只有33家。
为征集第一批会员,信息产业部科技司还专门在《中国电子报》上发布了“关于成立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化工作组”的公告,“欢迎国内产、学、研、用等与数字音视频技术相关单位积极参加”。
2002年6月21日,对AVS而言,是个再重要不过的日子——AVS工作组正式成立。信息产业部科技司、中科院计算所、“863”专家组均有领导和专家出席。中科院计算所高文担任工作组组长,秘书长黄铁军和到会成员单位一起讨论完成了“工作组章程”。北京阜国、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智数码、电子科技大学、飞利浦(中国)、华为、清华大学、深圳国微、微软亚洲研究院等首批会员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从那时起,工作组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大会,时至今日,这样的会议已经召开了不下20次。
迈出的第一步总是艰难的,AVS要攻克的第一个堡垒就是视频标准。
AVS标准包括系统、视频、音频、数字版权管理等四个技术部分和一致性测试等支撑部分,其中,视频是音视频编码标准中最复杂、难度最大的一个部分,也是音视频专利密集区。
通常,重大标准要涉及到上百项必要专利、上千项相关专利。比如,目前MPEG-2标准参与收费的必要专利就有100多项,而被高文教授戏称为“达官贵人”的MPEG-4 AVC/H.264标准涉及的专利更是成倍增长。面对这样的专利丛林,后来者很容易望而却步。
AVS工作组对国际、国内相关专利进行了认真、仔细的调查分析,提出了“开放、自主、先进、兼容”的思路,由AVS自主专利技术和公开技术构成AVS标准的主体。AVS采用的是一种混合编码方案,它是一套算法的综合,可以达到压缩比较高的综合压缩效果。
现在看来,正是当年坚持了“开放、自主、先进、兼容”的原则,才使得自主知识产权的AVS成功穿越了视频编码的专利丛林。
在AVS视频标准制定过程中,工作组前前后后共收到各种技术提案200多项。为了形成优化的技术方案,视频专题组设定了详细的评估条件,准备了反映各种典型情况的测试序列,评估的基本依据是技术提案对编码效率的贡献、实现复杂度和知识产权情况。
AVS视频标准最终稿的形成也是经历了详细的讨论、分析、对比测试过程。最终稿里面包括AVS工作组从9个成员单位的200多个提案中选出的42个提案。
在工作组成立一年后,2003年7月,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计量检测中心对AVS系统进行了检测。当时是以MPEG-2系统为参照系,测试图像序列采用的是本领域国际标准工作组推荐的4个720-60P高清测试序列。
检测结果让所有参与AVS制定的人为之兴奋!检测报告的最后评价是:“所测AVS音视频编解码(软件)系统在压缩码率比MPEG-2编解码系统低一倍的情况下,图像质量均好于经MPEG-2编解码后的图像质量。”
紧接着,信息产业部科技司、科技部高新司和中科院高技术局委托中国工程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又在北京召开了一次AVS评估会议。包括10名院士在内的23名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在了解了AVS标准制定过程之后,一致认为,AVS的产业化可以节省相当可观的MPEG-2专利费,压缩效率比MPEG-2高一倍,节省信道资源和光盘存储资源,为我国数字电视等音视频产业和相关芯片产业提供了跨越式发展的技术源头。
这让包括黄铁军在内的AVS标准工作组成员初尝到了成功的喜悦。
2003年12月,AVS工作组完成了AVS标准的系统和视频的草案稿,2004年4月形成最终草案(FCD),提交信息产业部和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