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总代理制的建立
采用总代理制是国外厂商普遍采用的方式,由总代理承诺一定的销售额,兑付一定的货款,市场渠道的开拓是总代理来完成,厂商提供市场宣传品牌推广和售后服务工作。松下早期的市场营销渠道的建设是比较成功的,由冠林作为总代理来推广松下产品,在各地建立了冠林系,统一了渠道品牌,虽然相互之间没有所有权关系,但开创了一个新的营销模式,类似现在流行的连锁加盟模式。除了冠林,其他厂商都没有形成全国范围的相对统一的代理分销体系,这与松下对冠林的支持和产品线相对较全有很大的直接关系。另外,美国AD也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产品线和专业化程度比松下更有优势,AD却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代理和分销的体系。AD虽然也设了总代理,但是没有完成对区域市场渠道的建立,好像谁都做,谁都不做,导致整体定位不清,是AD相对松下不成功的地方。后来的索尼和三星同样采用总代理制,非常注重推进区域代理体系的建设,协助总代理完成对下一级市场的覆盖,外加相对灵活的营销策略,让代理和分销商都有积极性,后来者居上,市场份额逐步扩大。代理分销体制在市场推广的前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因为信息不对称、价格不透明,总代理、区域代理和分销商在营销渠道建立的过程中都获取了大量的利润,也证说明了代理分销制是适合当时市场发展需要的,营销渠道在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并且初具规模。
3. 直销的产生
国内产品厂商由于进入市场相对较晚,代理和分销体系已经初步成型,在模拟时代,毕竟我们的产品和国外产品有一定的差距,代理和分销国外品牌的代理分销商也不太愿意主推国内的产品,只是帮忙卖卖,很难有所作为。在国内产品商和代理分销商明显存在不对等性,代理分销商因为多年的渠道建设,有相对稳定的客户群,处于主导地位。而产品商因为没有稳定的客户群和市场控制能力,在谈判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决定权由代理分销商说了算。产品商要想改变这一局面,只有抛开代理分销商,通过媒体、展会增强品牌影响力,直接将产品做到工程商,通过直销的模式建立自己的营销渠道,我们这里讲的直销是B2B(Business To Business)的直销。分销转为直销,产品商不需要再看代理分销商的脸色,可以按照自己的营销战略来占领市场。另外一方面,除了像CCD、镜头等相对服务量少的前端设备,中心控制及传输设备技术含量相对较高,分销商很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只能通过厂商来实施,无形中搭建了厂商与工程商之间的桥梁,进而促进了厂商自销模式发展。分销到直销,这一营销模式的转变是国内产品厂商普遍采用的模式,并且是取得成功的关键。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么一个格局,国外产品厂商普遍采用分销体系,而国内产品厂商普遍采用直销体系,这就是目前的安防行业的市场格局。那么我们会问:像戴尔这样直接面向最终用户的商业模式会不会在安防行业出现呢?它取决于产品针对的客户无论是行业客户还是个人客户,自己能不能实现DIY(Do It Yourself),也就是说需不需要工程服务,如果需要的话,还要由一家工程服务公司来完成,这就不能实现完全的B2C(Business To Consumer),最终用户只能在品牌和厂家之间进行指定,最后还是由工程商来实施。随着安防产品逐步面向大众消费品市场,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安装和服务越来越方便,才有可能出现B2C的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