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5时许,三原县工商银行一辆运钞车在县城大庆路上,与一辆公交车因抢道发生争执,随着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押钞人员鸣枪示警,吓退了群众。
据现场目击者王先生回忆,当时一辆到云阳镇的公交车行驶到大庆路时,与对面驶来的工商银行押钞车顶起牛来,双方人员随后下车争执起来,由于押钞人员荷枪实弹很快吸引来很多群众围观,一时间场面有些混乱,十几分钟后,一位押钞人员朝天开了一枪,吓退了人群,押钞车撤离现场。一些围观者认为,押钞员不该这样随意鸣枪。
随后,记者采访三原县工商银行保卫科押钞员时,他们出示了国务院颁布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和《咸阳金盾护卫有限公司枪弹安全保卫应急预案》,认为他们的做法是“按章办事”,但记者随后在条款中并没有找到能支持他们说法的相关规定,条款中只规定,只有在押钞车或押钞员在遭到抢劫或暴力袭击时,押钞人员才可以鸣枪示警或还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