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 庞某』当天的21点30分左右,我在13号楼的电梯内,把被害人抢了。
今天上午,宣武法院开庭审理了庞某抢劫罪一案。庞某交代,他当晚六点多到达该小区,先用口香糖粘住了监控摄像头,之后到处寻找作案目标,当晚9点多,发现席女士独自回家,于是尾随其进了电梯实施抢劫。
『记者』当时被害人说什么了吗?
『被告人 庞某』当时被害人只是说,别打了我把包给你,然后我就说了一句,我说:“包”然后我就拿着包就走了。
正文庞某交代,他抢到女包一个,内有现金四百余元、一部手机和一张工商行信用卡,手机被变卖,现金被挥霍。公诉人认为,庞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法官喻晓敏』现在宣判:被告人庞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正文庞某表示,他是一时冲动实施了犯罪,而用口香糖粘监控摄头,却是从网上一段视频得到的启发。法官提示,抢劫案件中,单身、背包的女性最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所以尽管北京不少小区都有保安和监控设备,但单身女性夜间出行也不应丧失防范意识,最好不要单独与陌生男子同乘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