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9岁男孩遭父母的“朋友”绑架。6月30日当晚,两名绑匪王从武、高延峰将人质残忍杀害。 12月25日上午9时许,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从武、高延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回放】
父母好友绑架杀害9岁男孩
2004年年底,高延峰在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实习时结识了该院医生李莉,见她家经济条件较好遂产生绑架其子的想法。
2006年5月,26岁的高延峰找到以前的朋友25岁的王从武,两人准备实施绑架。
6月30日下午4时许,高延峰和王从武驾驶三轮车来到天桥逸夫小学附近,尾随放学后的9岁的二年级小学生陈小东(化名)来到县第二印刷厂胡同,将其挟持到车上。
两人用胶带将陈小东的嘴和眼睛封住,拉至他们租好的平房里,随后将安眠药溶化后灌入陈小东的嘴中,后王从武提议将陈小东杀死。高延峰同意后,两人用手掐陈小东的颈部,致使他当场死亡。
此后,他们又用蓝色电话线勒被害人的颈部,随后将陈小东的遗体用三轮车运至清原镇马前寨村公路附近掩埋。
次日7时54分,王从武按照高延峰事先写好的通话内容的字条,给李莉打电话索要赎金30万元,当高延峰得知李莉已报警后,两人逃匿。7月3日,两人被抚顺警方抓获。
李莉介绍,2004年年底,高延峰到医院实习,他们的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吃饭娱乐。“孩子失踪的第二天,高延峰早早就来到了医院。”李莉介绍,“我和他说儿子失踪了,他还劝我别报案:‘如果撕票了怎么办?’”
“出事前,我们还在一起吃了两顿饭……”陈小东的父亲陈军(化名)回忆说。
【悲情回忆】
案发前父子原打算暑假出游
11月6日、11月9日、12月6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3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12月25日上午9时许,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从武、高延峰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高延峰当庭表示上诉。
听到宣判结果后,陈军表示:“我想不通,我和高延峰这么熟的关系,他都能下手,太没人性了!”
陈军介绍,他是某医疗器械公司的代理商,妻子在医院工作。“一家4口人非常幸福,生活像天堂一样。”
37岁的李莉哭着说:“他爸还准备放暑假领着孩子去北京玩呢,可惜愿望还没实现……”
【对话绑匪】
被人质认出动了杀机
记者:杀害人质后怎么想的?
高延峰:什么都没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