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件也同样引起了中国许多企业的员工对隐私权保护的关注。我国企业中,信息技术管理的概念已经渗透到管理层,对员工的网络监控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员工们认为,企业的“监控”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而企业管理者则自有其立场。
网内监控司空见惯
早在2003年,美国管理协会(American Management Association)调查发现75%的被调查公司已经在对员工的网上行为进行监控。另据美国电子政策协会在今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有26%的企业借助网络监控系统监视员工,而且,已有2%的员工因为不正当使用即时通信系统被解雇。
《韩国日报》一篇报道称,韩国有60%的大企业、30%的公营企业会检查职员的电子邮件。 泰国某知名网站在去年的调查显示,有40%的企业员工在公司上网时受到公司监视。
在我国,对员工的这种网络监控也很普遍。涉及国家机密的部门,如电信和各大银行,干脆对员工实行“断网”政策,员工在上班时间只能使用局域网工作,但据一位在某商业银行工作的部门经理对记者说:“员工工作时间虽然无法登录互联网,但银行内部对网络仍然要严密监控,这是部门性质决定的,不允许有任何差错出现。”
摩托罗拉中国公司的一名管理层人士向记者透漏:“一般大型企业或公司会采用信息过滤技术屏蔽和工作无关的网页。当然,如果想查看员工的邮件内容和聊天记录,技术部门可以做到,只是一般不会去查,因为这种调查浪费人力资源。”
“只要资金规模允许且利用计算机来工作或协助工作的企业,对员工都会有不同程度的监控。”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的一名负责人如是说,“尤其中型企业,对员工的网络监控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看来企业对员工的监控已经成为各个企业管理的必要部分,虽然在采访过程中,企业管理者大多对此三缄其口,但暗访的结果已经证实了这位负责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