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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祥被强制带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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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9日,江苏来京男子刘美祥为制造事端解决个人问题,手举两把自制手枪将北京一辆14路公交车劫持,当警民合力将其制服时,刘美祥开了枪。今天上午,这起曾轰动一时的“府右街劫持公交车案”在西城法院宣判,法院认定刘美祥构成劫持汽车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庭审现场
与法警发生推搡9时,34岁的刘美祥被法警带上西城法院第三法庭接受宣判。
在众多媒体的一片闪光灯中,刘美祥在审判区内站得笔直。刘美祥没有往旁听席方向看一眼,他的亲属今天没有来法庭现场旁听宣判。
“被告人刘美祥,本人今天代表西城法院对你进行宣判。”法官随后开始宣读了长达11页的判决书。刘美祥连忙点头说道:“谢谢审判长。”
当法官读完判决后,一直表现较为平静的刘美祥突然激动起来,大声叫嚷:“我的问题怎么解决?”当法警带他出法庭时,刘美祥仍在连声质问法官,并与法警发生推搡行为。最后,两名法警和两名保安前来紧急支援才将刘美祥带出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