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1日,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三楼最大的一个法庭内几乎座无虚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杭州的“萧山杀人分尸案”作出一审判决。
5被告穿着黄色囚服被依次带上法庭,鲜亮的颜色映衬着他们年轻的脸庞。5人中年龄最大的才19岁,最小的还不满16岁,但就是这些稚气未脱的年轻人,却做出了一件惊天大案。今年2月17日,因为一点小小的矛盾,五个被告人居然把一个18岁的少女陈颖活活勒死,分尸后抛入钱塘江。
法院认定5被告人都有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法官宣读了对5个被告人的判决结果:被告人陈娟和王强被判处死刑,曹玲和华丹被判处无期徒刑,张静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宣判一结束,5个人被法警带走,旁听席上男女老少哭成一片,场面乱成一团,许多人挤到宣判区的栏杆前,哭得撕心裂肺。
被害人陈颖的妈妈,抱着陈颖的照片,哑哑地哭。法警把家属送出法庭外,陈颖妈妈在台阶上一步三回头,不知在留恋什么。法院门口,三三两两的家属聚在一起,说一阵,哭一阵。
6个家庭的悲剧,带给人们太多的思考。
几句口角引发的血腥凶杀
陈颖家住杭州市萧山区闻堰镇一个小村子。在村民们的眼里,陈颖和父母一样为人很老实厚道。自从她不读书后,就开始到花鸟市场、服装市场打工赚钱,贴补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