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自杀”的证据为何矛盾重重?
公安机关不仅不及时、仔细地勘验现场,不及时对伤痕作出法医鉴定,还收集了许多高莺莺属于自杀的证据。高天虎气愤地告诉记者:“他们故意将我好端端的女儿说成有精神病,是精神不正常才跳楼的。”
警方的调查报告中说:宾馆工作人员郭延静等七人反映:平时高莺莺脑子有问题,精神不正常。郭延静等三人还证实:事发前高莺莺情绪不稳定,对他们说了“什么叫人生,什么叫生活,人活着没意思,有些事可以容忍,有些事不能容忍,我会给你们一个惊喜的……”等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如果众多宾馆工作人员都知道平时高莺莺脑子有问题,精神不正常,为什么允许她在宾馆继续工作?对于这个疑问,宾馆方面未能自圆其说。
中国广经新闻记者邓永平曾经找到过郭延静,但郭延静说,她从未向警方说过这样的话。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得到了郭延静提供的一份证明材料,材料中这样写道:“高莺莺坠楼而死的那天晚上,我没有上过五楼六楼,也没有在楼上看见她,更没有和她说过话。我在宝石宾馆上班,不能不听从老板的,干警写的一部分询问笔录是我说的,可另一部分是公安编造的(我有证人可以证明我)。另外我要特别说明,那天晚上宝石宾馆老板确实开了百家乐赌场,七楼八楼有很多地方官员,地方干警有的也在那种场合下玩。另外宾馆明确规定所有员工在自己岗位工作,我和高莺莺应在四楼以下工作,高莺莺怎么可能从四楼跑到楼上去呢?以上我写的都是事实,将来不论哪级干部哪级领导调查我都可证明。事实永远是事实,谁也推翻不了。”
警方甚至曾向媒体说:高莺莺在读书期间曾受到过精神刺激。
老河口一中曾担任过高莺莺班主任的李相亮老师向中国广经新闻的邓永平记者证实,高莺莺在校时道德品质好,学习成绩不错,未见有精神障碍表现。
高莺莺的精神到底正常不正常?警方关于“高莺莺在读书期间曾受过精神刺激”的说法,依据何在?在证据如此不充分的情况下,警方是如何得出“死者是自杀”的结论的?
四问:法医为何草草鉴定?
知情人向记者介绍,公安机关第二天才去勘察现场,但为时已晚。宝石宾馆在第一天已将该做的事情做完,包括对高莺莺的内裤都做了更换。但由于高楼坠落的剧烈撞击,阴道内的部分残留物溅出,沾到了新换的内裤上。
法医鉴定是在高莺莺死后的第二天做的。按常规,凡是女性死亡事件,法医首先要考虑这个女孩是否死于奸杀。第一项工作应该是检查女性的阴道有无残留物,提取阴道分泌物。检查乳房是否受到破坏。法医没有做,为什么?
在采访时,高莺莺的姑姑告诉记者,在尸体火化前,亲人们给莺莺换衣服时,发现莺莺的一个乳头被咬坏。但是,这一重要情节,法医鉴定却没有体现。
法医只做了体表的常规检查,拍了几张照片,看看各处有没有伤,然后就走了。如此重要的尸检,不到十分钟就做完了。而且法医对外伤也没有给出明确说法,没有给家属出具死亡鉴定书,仅仅口头告知“属意外死亡”。当家长问到死者颈部与手腕处的淤紫伤痕是如何造成的,为什么有明显手指抓印时,法医答道:我只说与死亡有关的。
尸检为什么这样草率?相关重要物证未封存,也未做阴道取样和分析,这又是为什么?
五问:为何动用公安和武警抢夺尸体?
法医检验之后,根据公安局意见,尸体被送往殡仪馆存放。当天下午,市委几大领导班子来了很多人,与家属谈善后事宜,要求将尸体尽快火化。家属要求面见老板王淑军姐妹,但没人理会。
高天虎夫妇强烈要求查明女儿死因,但遭到在场的市领导拒绝。万般无奈中, 3月17日一大早,在陈学荣的娘家亲戚的动员下,愤恨的家属将尸体从殡仪馆抬到了宝石宾馆三楼上,欲讨说法。为了防止尸体被抢,亲人们在大厅日夜守护。
2002年3月18日星期天凌晨,大批警察、武警突然出现在宝石宾馆,他们手持警棍,对守护尸体的亲属一阵乱棒,打散后将尸体抢出,送往殡仪馆。
高天虎夫妇被打得连滚带爬,哭天喊地。陈学荣为保护女儿尸体,奋力反抗,被四人提着双脚,头部朝下,从三楼一直拖到地面上,后来继续被拖了五十多米,当时陈学荣的后背鲜血直流,昏迷不醒。高天虎的肋骨、腰部被打伤,至今未愈。
某报社记者闻讯赶来,目睹了当时惨烈的一幕,在拍摄了几张照片后,他被警察推进屋内。后来,当地市领导找到他,叫他不要报道此事。
就在当天,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令当地百姓疑惑不解,大家发现所有打往外地的电话都无法拔通,根本无法告知本地发生的惊人消息,更无法寻求帮助与支持。
据现场群众说,事发第二天,宝石宾馆的三陪女全部被送走,服务员此后也被全部遣散,老板王淑军姐妹更是无影无踪。
到底是什么人,有如此之能量调动老河口几大领导班子,并动用武警、警察以武力来抢夺尸体?仅仅为了一个因“自杀”身亡的普通民女而兴师动众,这合乎常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