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车被“套牌”了,你会怎么办?看着不断增大的车流量,犯罪分子是否在窃喜他们的行径越来越难以察觉?在调查中,许多市民表示出担忧和无奈,将更多的希望寄托在了交警部门身上,他们希望有更多更有力的攻坚行动,让犯罪分子无所遁形。

今天你被套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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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交警部门开展声势浩大的“粤鹰2”行动——
100天,穷追猛打套牌车从3月份起,市公安交警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声势浩大的“粤鹰2”行动,已在全市城乡拉开了无牌无证机动车百日整治行动。其中,令市民大为“光火”的套牌车,属于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机动车,已被市交警部门列入打击重点对象之一。据统计,截止目前,市交警部门已查扣假牌、套牌机动车辆118辆,抓获驾驶套牌车违法人员100多人。
市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驾驶套牌车上路,较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且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常会弃车逃跑,延误抢救伤者的时机,给事故处理带来麻烦,严重干扰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打击套牌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减少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交通肇事逃逸案,3月20日起至6月30日,市交警支队联合工商、交通等部门,依法采取严管措施,加大了对打击套牌车的力度。
据了解,在“粤鹰2”行动中,市交警部门已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拉开了打击套牌车的攻坚战:
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市交警支队各大队对本辖区的交通状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分析,摸清辖区违法行为的特点和多发的时段和路段,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和进展,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此外,市交警部门还加强了与交通、公路、建设、安监、教育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在全市营造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执法环境。

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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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相结合。行动中,各级交警部门做到了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紧密结合,统一行动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做到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不放松对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并结合辖区实际,解决最突出的交通管理问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查严处违法行为,形成了严管、重罚的态势。
发挥信息系统作用。机动车和驾驶人的违法驾驶记录和交通事故记录一律按规定录入违法信息系统,作为机动车或驾驶员个人驾驶历史资料保存,以此加强对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
应用科技手段强化整治。加强电子监控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冲红灯自动抓拍、视频抓拍、闭路电视抓拍、车载流动抓拍和手持抓拍等电子设施,并把全部测速设备和监控设施投入到国、省道、高速公路及事故多发路段上,采取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措施,加大了整治力度。
举报假牌、套牌车
交警提醒:你的爱车被套牌时,可电话举报:8303933
5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在我市开展的“粤鹰2”行动中,市交警部门已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集中受理群众举报套牌车。交警部门表示,鼓励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使用套牌车的违法人员,举报电话:8303933;对举报属实的群众给予奖励。
当日上午9时,记者在市交警部门见到,报案人刘先生说起被套牌的经历,异常气愤:“我的一辆‘花冠’被他人套牌,一个多月前,我收到了一单违章通知书。记录显示我在佛开高速上超速。我对照‘电子眼’照片一看,套我牌的汽车是一辆‘飞度’。”
在刘先生旁边,一位阿伯获悉后,激动地说:“交警同志,你们要是把开套牌车的驾驶人抓到后,请通知我。我想问问他为什么,太不像话了。”
市交警部门提醒市民:车主发现自己的车被套牌报案时,必须持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明并驾驶被套用号牌的机动车到交警部门进行报案。交警部门核实车辆资料后,将发给报案人受案回执,以确认车辆的唯一身份。车主为单位的,报案人还必须持有单位授权委托书。交警部门发现使用该号牌的机动车时,都将依法进行检查,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人或者所有人一定要积极配合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部门将不予受理报案:一是报案人举报的情况不属实的;二是报案人无法提供机动车、机动车行驶证或者车主身份证明的;三是摩托车;四是非车辆所有人本人或单位授权的管理人报案的;五是非中山市籍号牌的车辆。
交警部门同时表示,报案后,公安交警部门将向报案人出具《受理回执》凭证,车主必须妥善保管并随车携带。受理信息录入系统后,交警部门将通过各种途径开展调查,并在全市布控该号牌车辆,发现涉嫌套用号牌机动车的,将进行拦截,扣留机动车,并依法传唤有关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处理。
两个月被套牌20多次
市民许先生车未至河源却不断收到来自河源的交通违章罚单
车辆没有远行其他地方,却不断接到异地交警部门的罚款通知单。市民许先生的小车,在两个月之内遭遇了20多次套牌,并收到了来自河源地区的20多张罚款通知单。多方反映却一直得不到解决之后,许先生无奈向本报反映该事。
两个月车辆被套牌20次
市民许先生的车,是一辆白色的菱帅,车牌号码为粤TN3×××。自去年11月开始,许先生就不断接到河源市东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出的罚款违章通知。“显示违章的日期,我既不在东源一带出差,也没有将车借给其他人。怎么可能跑到那边违章呢?”一开始,许先生并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也没有理会这些“莫须有”的罚款单。
“没想到,情况越来越严重。”从3月份开始,许先生的手机接连不断收到东源县交警部门发来的违章短信和罚款通知。从3月3日到5月份,许先生收到的罚款通知已经达到20张。
两车之间仅一管之差
根据许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以及记者观察发现,东源警方发出的交通违法处罚告知单上的照片显示,套牌车与许先生的车子颜色、车型一模一样。唯一的差别是两车排气管不同,许先生的车排气管为方形,而套牌车的排气管为椭圆形。如果不细看,则很难看出来。”如果不是排气管不同,那我更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许先生无奈地说。
“这些频繁的违章通知,给我的工作和精神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接到违章通知后,许先生多次向中山市交警支队以及驾协反映情况,但均没有得到合理解决。与发出罚款单的东源警方联系,对方则要求许先生到东源当面解释该事情。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有自己的工作,不可能每次接罚款通知都要跑到那边去解释。”多方联系,许先生的问题仍旧得不到解决。“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协助我们解决这件事情。”许先生苦恼地告诉记者。
一路紧追套牌车
3月23日,粤T/L3××3号白色高尔夫轿车车主无辜地拿着一张《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来到市交警一大队接受处理。之前,该车主被告知2月19日1时26分在一大队辖区民安岗冲红灯。当日,该车主向办证民警反映说,自己家住石岐,从未来过小榄。在核对车辆的有关资料时,该车主发现除了车牌号码是自己的外,被电子警察拍摄的粤T/L3××3车的颜色、车型均与自己的白色高尔夫轿车大相径庭。该车主因此得知自己的车被套牌,请求交警部门帮助查询。交警一大队将此事向交警支队反映后的3月27日,市交警支队向各大队、中队发出协查通报,要求各大队、中队路面执勤民警在路查路检中凡发现粤T/L3××3号红色套牌轿车行踪,立即对该车及驾驶人予以查扣。
4月3日上午9时,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小榄联丰路由泰丰往沙水公路方向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由沙水公路开往泰丰方向的红色小客车所悬挂的号牌粤T/L3××3与网上通报协查车车牌完全一致,当红色小客车司机停稳车刚打开车门,廖伟锋等民警与三名交通协管员齐齐团团围住了车辆及驾驶人。
据初步调查,红色小客车所挂号牌粤T/L3××3属套牌,驾驶员尹某是广西平南人。为调查该车有关情况,民警暂扣了套牌红色小客车和司机尹某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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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套牌车适用法律
据市交警部门介绍,依法严厉打击使用套牌机动车违法行为,保护合法车主的正当权益,适用的有关法律有:
一、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违法行为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并处1500元罚款,并可以扣留机动车。
二、有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违法行为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并处2000元罚款。
三、有买卖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违法行为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罚款。
四、违法行为人有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