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藏商报》报道,继拉萨市各主要路段路口装配电子录像之后,近日,拉萨市交通管理部门又在各主要路口装配了电子拍照仪器,主要针对闯信号、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自动抓拍。
拉萨市交通管理部门再次声明,电子警察于2006年6月1日正式上岗,所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将正式发生效力,违章者将接受相应处罚。而且,电子警察24小时全天候抓拍,侥幸者可得小心了。
关于处罚问题,拉萨市交通警察支队秩序科负责人指出,主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上限处罚,并依据区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对每辆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收取电子警察拍照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