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家说,偷窥源自于人类天生的好奇心,是人人都具有的欲望。但作为理性的人,应该把窥私欲控制在适当的尺度之下,以不能侵犯他人隐私为标准。咱们中国人常常讲的一句话就是“非礼勿视”。如果超过此标准,在心理学层面上讲,就可以称为‘好奇心过盛’,或是‘好奇心失控’,再进一步,就是‘好奇心变态’。而当今时代前进了,社会发展了,技术进步了,设施也越来越先进了,为什么人们生活却突然缺失了安全感?无处不在的偷窥行为让人心惊胆战。有人戏言:如今是一个偷窥年代。到了世纪之交的今天,偷窥似乎成了一种新的“潮流”,它像一个无形的幽灵一样在这个时代的每个角落蔓延开来,并以新的包装、新的方式堂而皇之地出现了,还有的打出宣传语:“偷拍元罪”。而本周较受人关注的“前十”中就有三条是关于这方面的资讯。
本周精彩内容回放
偷窥工具进化程度快 偷窥时代是否来临
“偷窥”且“时代”,这是一个有些牵强的名词。从“东邻之女窥于墙”的年代开始,从林中猎人偷窥出浴的阿耳忒弥斯开始,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避免地有偷窥的现象发生。只是在此一时代,随着科技手段的进步,偷窥的眼睛离我们更近了。我们曾小心翼翼保持的距离,已经不再代表了安全。可以说,这是社会构成的一个已知成分。只要人性不发生大的改善,偷窥这一行为就将继续存在下去,继续带给被偷窥者惊惧痛苦,也带给偷窥者隐秘的快乐。
街头售偷拍机 赫然标语偷拍无罪(附图)
9月19日,在吉林省长春市长江路科技城门前,两位男士公然在街头售卖微型针孔偷拍机。该摄像机可以隐藏在钱包和夹包等物品中,能拍摄精度达480线的图像和录制清晰的声音。宣传单上竟然写着:偷拍无罪!
控制电脑摄像探头 隐私千里之外被偷拍
9月9日上午,蒙城县城关镇居民杨某在丈夫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8日晚,杨某在家中使用电脑上网聊天时,一网名“坏脾气”的网友给她播放一段“精彩”录像画面令其大惊失色,录像竟是杨某与丈夫在床上做爱的镜头。杨某问其是怎么拍到的?对方的回答更让她百思不得其解,“坏脾气”竟连她参加过什么娱乐活动得过几等奖都知道。最后,“坏脾气”让杨某将5000元现金存入一个指定的账户内,否则就将录像资料在网上公布。杨某夫妇怀疑是熟人作案,立即报案。
●法规链接
关于提请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还规定,非法制造、贩卖或非法使用窃听、窃照、窃录专用器材,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这种行为的,处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周关于广州“背包党”方面的资讯还较受网友关注:“广州火车站22年之乱:拐卖妇女逼其卖淫”和“广州火车站22年之乱:火拼后背包党独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