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5”扬州电动车“三包”将正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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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 2005年3月3日8时53分 信息来源:今日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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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动自行车普及率的提高,有关电动车的投诉也呈现上升趋势。3月1日,笔者从扬州市消协获悉,目前,扬州电动车“三包”规定已基本成形,可望在今年“3·15”出台并正式实施。
据了解,《扬州市电动自行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办法》由市消协、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共有22条,内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三包”范围、“三包”期限,明确了生产者、经销者、特约修理者应履行的义务,更换货的前提条件以及调换所涉及的折旧费问题。同时,还对目前电动车投诉的焦点问题即蓄电池问题进行了具体设定,设置了部件的保修期限等。
据称,扬州市电动车“三包”规定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了我市实际。市消协拥有对《实施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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